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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头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

08-25     浏览量:325

包头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

一、发放时间

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,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,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。经审核合格者,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。

二、发放标准

1、第1-12个月,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%发放,包头城区为一类标准,失业金发放标准为1500元的80%,即1200元;

2、第13-24个月,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%发放,包头城区标准为1500元的70%,即105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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